到指定网店“假消费”每笔能挣50元?小心是在帮洗钱

2026-01-26

    只需在指定的网店“假消费”,便可以每笔获得50元的“佣金”……10月17日,晋城市公安向社会发布信息,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,打掉利用网络店铺“洗钱”犯罪团伙2个,发现涉及全国17个省的300余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人员,涉案资金共计1.3亿元。

    今年4月,阳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断卡线索。经初查发现,辖区北留镇居民霍某明知系违法所得,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帮助支付结算。

    据霍某交代,对方称这个工作足不出户、收益立结。霍某将自己的银行卡号和户名提供给对方后,对方将5000元打到了霍某的卡内,在对方的引导下,霍某将这笔钱充值到自己的支付宝,再到对方指定店铺下单,店铺不需要发货,形成虚假交易。霍某确认收货后,便可将赃款转移到他人的支付宝账户,至此完成“洗钱”环节,同时收到50元“佣金”。

    此后,专案组民警按照“步步为营、扩面深挖、打深打透”的思路全面攻坚,最终锁定位于全国17个省的犯罪嫌疑人300余名,涉案金额达1.3亿元。在充分掌握相关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,逐级提请,经公安部批准,阳城警方目前已经发起全国集群战役。

    据警方介绍,在这样的“虚假购物”过程中,不法分子会事先注册一些虚假的电商平台店铺,将自己的非法所得转至像霍某那样的“工具人”账户,要求其购买店铺内的虚假商品,这些订单的本金都是通过电信网络诈骗、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所得的“黑钱”。在这样的操作下,“黑钱”披上了合法外衣,成为店铺日常流水收入,从而达到“洗钱”的目的。在此,警方提醒广大市民,请广大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切莫为了赚快钱,贪小便宜,出租、出借、出售个人支付账户,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“洗钱”,让自己沦为犯罪分子的“帮凶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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